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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旅行社、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发展奖励的措施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8日     资料来源:公共服务与市场管理科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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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旅行社、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发展奖励的措施

为不断激发阿里地区市场活力,通过引进旅行社、增加星级酒()店数量达到引客入阿的目的,促进文旅消费,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阿里地区实际,特设立以下奖励措施。

一、奖励对象

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在阿里地区注册并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评定为三星级或四星级的饭店、评定为甲级或乙级的旅游民宿。

二、奖励金额

1.对注册并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奖励20000元(大写:贰万元);

2.评定为三星级的饭店奖励30000元(大写:叁万元);

3.评定为四星级的饭店奖励50000(大写:伍万元);

4.评定为甲级的旅游民宿奖励30000元(大写:叁万元)

5.评定为乙级的旅游民宿奖励20000元(大写:贰万元)以上奖励每家旅行社、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只可申请一次。

三、申报条件

需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评定为三星级饭店或四星级饭店、评定为甲级或乙级民宿的相关佐证材料。

四、其他说明

1.业务详细办理流程请咨询阿里地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与市场管理科。

2.旅行社、星级饭店、等级民宿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奖励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

3.本奖励措施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联系人:次仁拉姆    

联系电话:13889075655


阿里地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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