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阿里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阿里地区旅游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持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聚焦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旅行社虚假宣传,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误导性宣传等问题;
(二)旅行社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组织“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变相增加合同外费用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旅行社或导游擅自改变线路、增减行程、降低住宿餐饮标准、遗漏服务事项、服务态度差、欺客宰客甩客、未开展游客满意度测评等问题;
(四)旅行社超范围经营、旅行社分社或服务网点违规经营、未经许可经营旅游业务和未取得导游证的个人擅自在区内组织旅游团队等问题;
(五)旅行社、导游、驾驶员等司乘人员威胁恐吓游客,强制游客到指定购物点进行诱导消费、强制消费,或售卖高价氧气等违法违规问题;
(六)旅行社选用不合格供应商,特别是租用黑车的问题;
(七)导游、景区讲解员等解说人员使用不规范讲解词讲解的问题;
(八)各旅游集散点、景区及景区周边存在的游商散贩尾随兜售、欺客宰客、欺诈消费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投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地区文化和旅游局:18089075002
噶尔县文化和旅游局:13908972333
普兰县文化和旅游局:15719722310 13889079651
札达县文化和旅游局:0897—2622822
日土县文化和旅游局:13889070708 18108978580
革吉县文化和旅游局:17708979828
改则县文化和旅游局:13308978488 18798907879
措勤县文化和旅游局:17308912875
(时间:工作日早10:30-13:30;下午16:00-18:30分)。
2.邮箱投诉举报:allyzfzd@163.com( 投诉举报时,将投诉材料发送至邮箱,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以便进行调查核实)。
三、注意事项
1.举报投诉人请提供详细的佐证材料,包括照片、视频、合同、收据等,以便各县文旅部门准确调查。
2.严密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确保举报信
息不被泄露。
3.对于查实的投诉举报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特此公告。